湖北国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木制托盘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湖北国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7年2月
目 录
一、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 合同主要条款
四、 评审标准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现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确定湖北国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木制托盘采购项目的供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采购内容:木制托盘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同时具备):
(一)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完全满足谈判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8)为确保采购质量,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资格预审时须向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时间:
上网之时起至
报名方式:
将上述材料传真至:027-88857993;或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谈判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谈判时间:
3.谈判地点:湖北国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4.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
湖北国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木制托盘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谈判项目:木制托盘采购项目
二、谈判内容及技术质量要求:
1.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1.1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完全满足谈判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8)为确保采购质量,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2.谈判采购内容:木制托盘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木制托盘 |
1、产品名称:双面双向实木托盘 2、材质:国家一级木材;本松、花旗松、美松 3、采用国家标准制作(GB/T2934-2007)。 4、熏蒸、烘干、松线虫处理并提供相关技术处理的材料检测报告。 5、木材含水量不得超过20%。 6、托盘外表面无钝棱,只有其他部位板条边缘留有少量钝棱,但钝棱处不能留有树皮。木板表面加工精细、光滑、无毛刺。 7、木材表面涂油处理:耐酸碱腐蚀,具备防潮、防虫蛀功能,适合长时间贮藏物品,在至少5年内不会因为自然原因而损坏。 8、承载能力:动态载重1吨以上,静态载重8吨以上,在静载满载荷条件下,其垂直方向变形不超过5毫米。 9、有连接件在板材相互连接时,确保无露钉、无漏钉。钉尖在板材背面折弯回头,不会从板材背面伸出;钉帽埋入板材后,距离板面深度不超过 10、产品规格: |
个 |
4500 |
三、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1.在以上供货数量基础上增加1%的数量作为备用,总价不变。
2.在产品交货时,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查合格报告原件。
3.验收时采购单位有权进行抽样检测,如果抽样检测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合同。
4.所完成标的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成交后的标的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谈判响应单位负全责。
5.谈判响应单位必须承诺谈判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6.本次谈判采取二次报价的方式,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谈判过程中再作一次最终报价。
四、谈判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
4.1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
(1)《谈判响应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响应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5)谈判报价表;
4.2资格及技术部分: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谈判响应单位情况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谈判响应单位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3谈判响应文件由4.1、4.2条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谈判采购文件而被拒绝;谈判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谈判供应商的评审。
4.4 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谈判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报价部分、资格及技术部分应共同装订成册。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地方须按要求签署,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谈判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补签,拒绝补签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4.5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装订与密封要求:
4.6响应单位的被授权人须带身份证明原件至谈判现场核实身份。
4.7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45日。
4.8谈判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中如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已给定格式的,谈判响应单位应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如必须更改时,须另行制作偏离说明,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9一经递交,除非谈判响应单位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或条款有书面偏离或保留,否则应视为其全部接受和遵守。同时无论是否成交,其谈判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三、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湖北国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乙方:(中标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采购方(甲方)和谈判响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货物”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成交的响应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谈判采购要求规格的木制托盘及其全部备品备件。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
“合同价”系指根据成交的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甲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单位。
“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二、交货地点: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三八处
三、货物或服务名称、数量及价格:
四、合同价格: 元整(¥ )。
五、合同总价范围:
1.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除包括采购的所有货物及其全部备品备件外,还应包括所有货物的运输、检验、送货、保险、装卸、仓储、保管、技术服务、技术资料、各种税费、专利技术、质保、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一切必须费用。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六、交货内容:
1.符合本合同及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或服务。
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七、运输及货损: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输等费用及货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交货期:签订合同生效后15天备货期,备货期后每天生产200个。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提供总金额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2.产品按买方要求分批交付到指定地点,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按照甲方和甲方客户的付款方式为准。
3.所有产品交付完成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4.所有产品交付完成之日起,留5%的货款转为质量保证金,期限三个月,质保期限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无息)。
5.卖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注:(17%的货物加工增值税票),作为付款依据。买方收到发票后 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电汇形式付清货款。
十、储放和保护
货物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验收交货前存放及保管概由乙方负责。
十一、技术条款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十二、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使用寿命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
3.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十三、检验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复印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在当地质检部门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30天内,根据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十四、保修期:
免费质保期:2年。
十五、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十六、不可抗拒事故
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为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延期或不能交货,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交货。意外事故持续15天以上,甲方有权取消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十七、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1.成交单位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完成作业的,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3.乙方因违反合同及谈判采购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成交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另外规定的时间内,货物经验收后交付甲方使用,除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误期或延期外,任何交付期限的延长,乙方均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本条款项下的违约金计算不影响上述三项违约金条款的执行。
5.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并在审定无误后10天内按期付款。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十八、索赔:
如在货物交货、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货物的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及根据甲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2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索赔方式除上述规定之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索赔:
1.乙方同意退货,并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甲方直接损失、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九、特别条款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谈判文件、成交的响应文件、成交单位在谈判采购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二十、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评审标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对报价、技术参数和产品性能指标、售后服务、经营信誉度、业绩、和其他承诺等进行比较以及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其中价格评议30分,技术评议35分,商务及服务评议35分。
评审按评审小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出每一谈判人的综合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平均综合评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第一候选人,总分次高者确定为第二候选人,依此类推。当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在先;报价相同时,以技术评议得分高者排序在先。
价格分(30分)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220元/个。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该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并不参与基准价的计算;价格分采用中间价法计算,若有效投标报价在5个(含5个)以上则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价之后的平均价为基准价,若少于5个(不含5个)有效报价则取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1)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3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0.4;
(2)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2×0.2;
注: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招标控制价,则按无效标处理。
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均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该项目流标。
③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经评审认定存在明显低于成本价、恶意低价竞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作出废标处理,并该报价不计入基准价的计算。
二、商务分(35分)
1)付款方式(6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能提出更有利于采购人的付款方式的,得6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2)企业综合实力(10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企业经营状况、市场占有率等在2-10分之间评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投标人近三年(
评审依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技术评分(35分)
1)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0分)
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的得20分,每一项不满足扣2分,直至该项0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2)质量保证(4分)
提供客户关于本同类产品的使用情况质量证明,每一份得2分,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产品性能(6分)
根据产品市场使用情况、产品综合性能以及与本项目的适用性,在2-6分之间进行综合评议。
4)质保期服务承诺及措施(5分)
服务承诺及措施——服务方案的完整性、服务项目及内容、服务深度和处罚措施,结合服务保障能力:如行业信誉、经营现状、管理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服务承诺满意,措施得力,得5分;服务承诺较满意,措施基本可行,得2分;服务承诺欠佳,措施不可行,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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